#女子因饭店用花生油过敏索赔1000元#
4月24日,王女士在成都餐厅就餐,提前告知店家花生重度过敏、禁用花生制品,店家仍在菜品放花生油,她误食后过敏送医。她索赔千元,商家称只是操作失误、非食品安全问题,垫付当日费用后拒绝后续赔偿,事件登上热搜。
过敏忌口并非小事,商家漠视顾客特殊饮食诉求,是服务疏漏,餐饮应建立过敏备注规范,把过敏防护纳入经营底线。
发布于 广东
#女子因饭店用花生油过敏索赔1000元#
4月24日,王女士在成都餐厅就餐,提前告知店家花生重度过敏、禁用花生制品,店家仍在菜品放花生油,她误食后过敏送医。她索赔千元,商家称只是操作失误、非食品安全问题,垫付当日费用后拒绝后续赔偿,事件登上热搜。
过敏忌口并非小事,商家漠视顾客特殊饮食诉求,是服务疏漏,餐饮应建立过敏备注规范,把过敏防护纳入经营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