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
26-05-26 09:12 微博认证: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关于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行为的通告

报告财产状况是被执行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凡已收到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的被执行人,均须严格遵照指令,如实、全面申报个人或单位财产状况,不得拒绝申报或作不实陈述。
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扬州两级法院将对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予以严厉惩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特发布本通告。
一、凡在扬州两级法院已立案执行、尚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必须立即主动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
二、财产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被执行人当前的财产情况,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之日前一年至申报之日期间的财产变动情况。财产报告后,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可能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补充报告。
三、扬州市两级法院将依法严格审查,对拒绝报告、虚假报告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四、对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本通告发布后主动如实申报财产并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视情节依法不予采取强制措施,或者提前解除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
五、鼓励社会各界向扬州两级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犯罪活动。

扬州法院执行案件线索举报电话: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0514-82921234 17761803603
宝应县人民法院 0514-88875876 19352659302
高邮市人民法院 0514-84060123 13773306110
仪征市人民法院 0514-89391422 17372728852
江都区人民法院 0514-86999330 17361810708
广陵区人民法院 0514-82955055 15152720231
邗江区人民法院 0514-87938309 19962519934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0514-80597320 15252799060

特此通告。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