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流无耻的象山法院司法败类郑琴把法槌当成摇钱树!收受制假贩假无良企业巨额“特殊公共手段费用”,司法女流氓竟敢无法无天丧尽天良成为鄂中公司的法律顾问!
⚠️⚠️⚠️《浙 江 省 象 山 县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3) 浙 0225 民初 7141 号
“………另,青莱公司、富海经营部主张鄂中公司在果树及小番茄烧根、烧苗事件发生后对产品包装袋中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内容前后做出完全不同的说明,印证案涉有机肥存在质量问题。本院认为,鄂中公司仅更换包装, 该行为与果树损害间无直接因果关系。………案涉化肥在高温天施肥容易出现烧根烧苗现象”故青莱公司种植的果树死亡不能排除天气原因、施肥时间、管理不当等其他原因导致死亡的可能。综上所述,青莱公司主张鄂中公司生产的“鄂中仟金方”牌生物有机肥系伪劣产品造成果树死亡、 绝产、 减产要求鄂中公司、富海经营部承担赔偿责任, 在不能确定案涉化肥存在产品缺陷及未确定死亡、减产原因的情况下,其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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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判决背后的卑劣行径——痛斥象山法院郑琴法官枉法断案
翻阅(2023)浙0225民初7141号民事判决书,通篇满是牵强说辞与刻意偏袒,这根本不是恪守法律、秉持公心的司法裁判,而是一场精心编排、颠倒黑白的枉法闹剧。承办法官郑琴全然无视铁证、背弃法律准则、玩弄审判职权,裁判逻辑漏洞百出,所作所为卑劣不堪,不仅让司法公信力蒙尘,更让受害百姓心寒彻骨。
我方手握一套完整闭环的铁证链条:农业农村部权威检测报告清晰载明,涉案肥料氯离子、缩二脲数值严重超标,完全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属于明令禁止流通的伪劣有毒农资;涉事企业在多地接连发生烧苗、绝收事故后,紧急修改产品包装、增补安全警示,这是企业自知产品存在先天缺陷、慌忙补救、刻意掩盖问题的直接证据;再加上企业高管录音自认原料造假、明知有害仍销售、私下赔付受害农户并强制封口的录音证据,以及同款肥料在南庄造成小番茄大面积绝收、企业私下赔偿的事实,多重证据相互印证,涉案肥料存在质量问题、坑农害农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面对如此清晰的证据,郑琴却视而不见、蓄意曲解。我方提交企业更换包装、增补警示的证据,核心目的是佐证企业早已知晓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自始至终从未主张“更换包装直接造成作物死亡”。这是最基础的举证逻辑,但凡秉持公正、具备基本法律素养都能看懂。可郑琴故意偷换概念、歪曲举证本意,生硬以“更换包装与果树损害无直接因果关系”为由,直接否定这份关键旁证。如此刻意曲解、刻意回避真相,绝非业务能力不足,而是处心积虑为无良企业开脱,偏袒立场暴露无遗。
在损害原因的认定上,这份判决更是荒唐到极致。案涉问题肥料导致九户果农连片果树枯死,另一区域使用同款肥料也出现小番茄批量烧苗绝收,群体性、同症状、集中爆发的损害结果,足以彻底排除单户施肥不当、田间管理疏漏、局部天气异常等偶然因素。可郑琴对连片绝收的惨状视而不见,死死揪住“高温施肥易烧苗”这一普通常识大做文章,反复拿“不能排除天气、施肥、管理等其他原因”作为裁判依据。刻意放大微乎其微的偶然可能性,对确凿的产品质量问题避而不谈,用主观臆测推翻客观事实,这样的裁判,完全背离基本生活常识与审判准则。
更令人愤慨的是,郑琴公然践踏民事诉讼基本规则,知法犯法、蓄意转嫁举证责任。本案属于典型的产品质量侵权纠纷,《民法典》及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早已明确,此类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产品生产者必须举证证明自身产品无缺陷、损害结果与产品无关,方能免除赔偿责任。受害农户已完成基础举证,全套证据足以支撑诉求,可郑琴公然抛弃法定规则,将全部举证重担强行压在弱势果农身上,要求农户穷尽所有方式排除一切外部因素,变相套用刑事案件“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最高标准。身为居中裁判的法官,不维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反而刻意抬高受害方举证门槛,为制假售假的企业保驾护航,这是对国家法律赤裸裸的背叛。
实体裁判枉法,诉讼程序同样被郑琴肆意操控。审理期间,她私自关闭微法院短信通知功能,变相剥夺农户知情权、应诉权与抗辩权;纵容被告逾期45天补交答辩材料与证据,给予对方明显不正当诉讼优势;仅开庭一次便仓促宣布庭审结束,坚决拒绝二次开庭核查关键证据。从案件受理之初,就不断设置程序障碍,一步步为偏袒企业铺路,最终作出枉法判决,不过是这场暗箱操作的必然结果。
一边是九户果农毕生心血付诸东流、负债累累的悲惨境遇,一边是制假售假、出事就封口、妄图逃避责任的无良企业;一边是环环相扣、无可辩驳的完整证据链,一边是歪曲事实、曲解法律、漏洞百出的荒唐判决。郑琴身着法袍、手握审判权,本应坚守正义、为民做主,却沦为伪劣农资企业的保护伞,滥用公权颠倒黑白、助纣为虐。
这份判决,荒唐到突破常识,卑劣到触碰司法职业底线。它伤害的不只是九户受害农户,更是全社会民众对法治公平的信仰。我们强烈恳请纪检、审判监督部门立即介入,全面彻查郑琴在本案中的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撤销这份枉法裁判,严肃追究其徇私枉法的相关责任,让司法回归公正,还受害百姓一个公道!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