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驻华大使馆
26-05-26 08:09 微博认证:印度驻华大使馆官方微博

#旅游签证公告#

日期:2026年5月25日

拟持旅游签证赴印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请注意:

1.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佛教香客可申请六个月多次入境普通旅游签证。此类朝圣者若从印度前往尼泊尔,无需遵守两次入境间隔至少2个月的规定,但须在入境尼泊尔后10天内重新入境印度。此外,此类佛教香客须注意,只可前往申请签证时行程单上所列的朝圣地点,前往行程单以外任何其他地点将被视为违反签证规定。

2. 拟持旅游签证赴印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今后将获发最长180天的两次入境普通旅游签证。两次连续入境之间须间隔至少两个月。

签证处
印度驻华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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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