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布2026年首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最高罚款80万,多人被移送公安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公布了2026年第一批8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件涉及非法倾倒固废、偷排废水、违反“三同时”制度、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标排放及超许可总量排污等行为,处罚金额最高80万元,多人被移送公安机关或处以行政拘留。
一、非法倾倒煤矸石,合计罚款40万元
某煤矸石利用公司露天堆存煤泥、煤矸石约6000吨,并在边坡倾倒约2300吨,无防尘防渗措施。被责令清理并处合计40万元罚款,涉林涉土线索已移送相关部门。
二、暗管偷排废水,罚款35万+责任人行政拘留
靖边县某压裂返排液处置公司通过暗管将中水排至厂区东侧玉米地,形成多个渗坑。被处罚款35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三、擅自倾倒煤泥煤矸石,罚款30万元
榆阳区某公司将2220吨煤泥、煤矸石倾倒至厂区东侧沙坑。该企业原合法处置费用约4.4万元,为节省成本违法倾倒,被处罚款30万元。
四、违反“三同时”制度,企业和个人均被罚
神木某矿业公司改扩建项目投运后,配套矸石充填系统未同步建成投用。公司被罚50万元,直接责任人被罚11万元。
五、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左某某倾倒约180立方米腐蚀性危险废物,经鉴定属危险特性物质,符合“严重污染环境”认定情形。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超标排放废水,罚款31万元
定边县某肉类食品加工企业总排口化学需氧量超标0.616倍,悬浮物超标1.625倍。被处罚款31万元。
七、固废贮存场所不规范,罚款20万元
佳县某能源公司固废贮存场所未采取防雨淋措施,地面硬化不达标,未建雨污分流及渗滤液收集系统,混合露天堆放。被处罚款20万元。
八、超许可总量排放污染物,责令停产整治并罚80万元
佳县某镁业公司超许可总量排放二氧化硫39.3吨(超总量166.71%),被责令停产整治并处罚款80万元。
来源:榆林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