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近两年未同房双方均同意离婚#
福建的阿宽和阿婷本是远亲,2024年5月订婚、9月结婚领证,男方花了彩礼、三金、红包酒席合计超72万元。婚后女方以工作为由长期住出租房,每周只回一次婚房,快两年了,两人从未有过正常夫妻生活。阿宽说:“有一次我抱着她,她开始发抖,跑到洗手间吐了,像冰块一样捂不热。”#拒同房女子称不是因嫌弃丈夫而吐# 后来男方提出离婚,要求退还72万开销。阿婷否认嫌弃丈夫,回应称“第一次没成功,第二次他很懊恼,我还是不太适应”,但她不反对离婚,只是认为不应全额退款。两家调解崩了,最终要走法院。
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大概率会判离。男方要求退还72万,双方各有各的理。72万里有彩礼(28.8万)、三金首饰,也有婚宴酒席和红包。酒席钱毕竟是大家一起吃了喝了,想要全额要回来不太现实。另外,两人虽然办了证,但快两年没过过一天真正的夫妻生活、领证以后长期分居,这就属于“有证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支持返还全部或大部分彩礼。2026年初最高法关于涉彩礼纠纷的典型案例里也有一个结婚没几天就跑路的,法院直接判全额返还。所以这个案子最可能的结果是:婚判离,彩礼退掉大部分,酒席钱各认各的。72万的说法太笼统,上法庭一桩桩拆开算,才是真章。#律师说法# #以案说法#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