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同志的实名质问函
浙江省高院院长郑青:
你自2026年1月就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至今,已近半年。然而,面对鄂中肥料案海啸般的举报与控告,尤其是针对浙江省三级法院系统性、组织化、近乎黑社会集团式司法腐败的极端严重指控,你始终无动于衷、置之不理、毫无回应。
时至今日:
以枉法裁判作为“投名状”的马金平,依旧稳坐奉化区人民法院院长宝座;
一审蓄意枉法、制造程序黑箱的法官郑琴,依旧正常开庭审判、手握司法权力;
浙江三级法院层层包庇伪劣农资企业、隐匿核心铁证、系统性程序造假、组织化枉法裁判、违规带病提拔、恶意打击报复、非法拘禁举报人十五日等一系列铁证如山的严重违法犯罪事实,全程无人过问、无人核查、无人追责、无人纠错。
郑青!你这种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刻意捂盖子、压案子、护腐败的工作作风,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你在辽宁高院的老同事、原副院长郑国美。其正是在你调离辽宁高院后随即落马、被监委立案查处,塌方式司法腐败余波未平。
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国法尊严、司法公信的最后屏障。身为浙江省最高司法机关一把手,面对证据确凿、情节极端恶劣、牵扯系统性集团化司法腐败、公然残害基层农民、非法拘禁维权举报人的惊天冤错案件,你长期沉默、放任、包庇、纵容腐败分子。
基层百姓不禁悲愤质问:人民法院难道真的如此黑暗?浙江法院是否即将重蹈辽宁郑国美式塌方式司法腐败的覆辙?
在此,本人作为冤案受害人、实名举报人,向你郑重提出五点刚性要求:
第一、立即对(2023)浙0225民初7141号、(2024)浙02民终1498号鄂中肥料冤案,启动浙江省高院最高层级专项评查、挂牌督办、彻底问责。
第二、立即对恶意枉法裁判、制造冤假错案的承办法官郑琴、马金平,依法停职核查、立案追责。
第三、立即对宁波中院杜前、象山大常务副院长朱丹海授意构陷、打击报复、非法拘禁举报人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彻查并公开答复结果。
第四、立即彻底打破浙江法院“一审造冤、二审固冤、高院封口”的系统化司法腐败闭环,破除地方司法保护伞。
第五、立即还给九户绝收受害种植户公道正义,还给被非法拘禁打压的举报人清白,向浙江人民、向全社会给出正式交代。
司法不容腐败,正义不容沉默,高院不容包庇!
若你继续选择沉默、继续纵容护短、继续放任司法黑恶势力横行,漠视百姓血泪冤情,历史和人民必将对你的履职答卷给出最公正、最严厉的评判!
举报人:朱兵
2026年5月25日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