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
任广超 法税格致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条文,以一问一答形式,归纳整理工伤认定全流程关键规定,方便读者快速查阅。
Q1: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A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即社保局。
Q2:谁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2: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Q3:申请工伤认定的管辖?
A3: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Q4: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A4:根据不同申请主体,时限有所区别:
(1)用人单位:原则1个月以内,特殊情况经社保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2)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用人单位未在上述30日内申请的,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
Q5:申请认定工伤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A5: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Q6:工伤认定受理期是多久?
A6:收到申请的15日内。材料完整且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出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Q7:行政部门会进行调查核实吗?
A7:会按需开展调查核实,由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持证办理,相关单位、个人须配合协助。
Q8: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是多久?
A8:
(1)常规情形:受理之日起60 日内出具认定结果;
(2)案情清晰无争议:受理之日起15 日内办结。
Q9:工伤认定决定有哪些类型?
A9:两类文书,均加盖专用印章
(1)认定工伤决定书:判定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
(2)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判定不属于、不视同工伤。
Q10:如果对认定决定不服怎么办?
A10: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即为工伤认定相关核心规则,办事可参照对应要求依规提交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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