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高管”等职务犯罪被告人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家,他们具有非常丰富的领导经验、管理经验和经济社会经验,但他们绝大多数具有刚愎自用的行事风格,喜欢用自已的工作经验或生活逻辑代替法律逻辑,甚至“指挥”辩护律师如何辩护。辩护律师对此类当事人一定要加以“阻吓”,以防止其作出自以为是的举措而陷入办案人员布下的“陷阱”万劫不复!
——对被人冤枉的企业家来说,无罪辩护不是退路,而是活路!
发布于 安徽
“高官”、“高管”等职务犯罪被告人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家,他们具有非常丰富的领导经验、管理经验和经济社会经验,但他们绝大多数具有刚愎自用的行事风格,喜欢用自已的工作经验或生活逻辑代替法律逻辑,甚至“指挥”辩护律师如何辩护。辩护律师对此类当事人一定要加以“阻吓”,以防止其作出自以为是的举措而陷入办案人员布下的“陷阱”万劫不复!
——对被人冤枉的企业家来说,无罪辩护不是退路,而是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