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饭后去附近的广场遛弯,偶然看到了几位同事,于是我过去跟他们打招呼,询问他们干嘛呢。
原来是有人听到了一个本地的新闻:
有人疑似酒驾夜间驾驶电车肇事后,扔下车跑了。然后警方就叫来救援部门把车拖走了,结果救援车队并没有将车停到指定的停车场,而是图方便随便将车停到一个无人看管的小区停车场就走了,准备等次日早上再拖回停车场登记。
却不想当晚这辆电车开始自燃,并且点燃了旁边数辆车……
过后救援部门主动把那几辆被点燃的车全赔了,然后向那位逃逸的车主发起追偿权诉讼。那个车主也二话不说提出反诉,说这一切都是救援人员造成的。
那几个同事听说这个事情后,就在一起研究起来责任怎么划分。我反问他们就没打听一下究竟是谁家的电车撞一下过后就自燃了吗?
所有人都摇头……这就是所谓的没有网感了吧。
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