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名字》上译版(图1)第一页就五个重大误译,太离谱了
1. “这手稿则是十七世纪一位知识渊博的大学者在梅尔克修道院发现的,这对于圣本笃会的历史研究卓有贡献。”
没头没脑的一句。这位大学者其实就是刚提到的马比荣。对本笃会历史研究有贡献的也不是这手稿,而是马比荣。
2.马比荣的版本(巴黎苏尔斯修道院出版社,一八四二年)
1842年出版的是瓦莱的法语版,马比荣作的是17世纪的拉丁点校版
3. “这一学术上的新发现(按时间顺序这是我的第三个发现)令我喜出望外。”
意思其实是:只是对我而言算新发现,之前已经有马比荣和瓦莱两个人发现了
4.“那种笔记本用柔软的鹅毛笔书写特别惬意”
1968年谁还用鹅毛笔?
5.“我并非觉得他有恶意,而是不明白他结束我们关系的方式为什么那么蹊跷和唐突”
说的其实是两人突然吵了一架,所以同伴当晚不辞而别。没有任何不明白之处。
每一段都逻辑不通,这还没算上书名搞错、文具厂译成造纸厂等不太影响理解的小问题,能读懂就见鬼了。图2的新台版要流畅许多,与原版和英译本(图3)也基本一致,但依然有两个问题:
这手稿不是马比荣译的。马比荣是发现手稿并做了编辑,瓦莱才把它译成法语
把Dom和地名译成了姓名的一部分,不知是不是对岸惯例
PS.写完才发现当年已经有人写过了,比我写得好多了,省流看图4就行
后面几章上译版表现要好一点,没这么离谱了,但依然远不如新台版。不过新台版也至少有百把处问题,将在下篇刍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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