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云借月乀
26-05-24 16:41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超话粉丝钻咖(成毅超话)

一份打着“规范粉圈、抵制违规盈利”旗号的声明,最致命的不是它说了什么,而是它悄悄留了哪扇后门。第3条,就是那扇门。

1、它玩了一个最高明的障眼法:把法律问题,偷换成了财务问题。
非授权周边,侵犯的是肖像权、姓名权、知识产权。这个性质,从你把艺人照片印上杯子、挂件的那一刻就定了,跟你卖十块钱还是“只收个工本费”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小偷说“我只拿回了自己坐车的钱,没赚”,难道就不是盗窃?法律保护的是权利的排他性,不是你账本上的盈亏线。这条声明,等于变相宣告:只要你不承认盈利,侵权就可以被默许。

2、再看“透明公开的原材料成本”——这七个字,是整篇文字里最虚伪的陷阱。
谁来核定?怎么公开?所谓“仅收成本”,不过是为变相售卖穿了一件皇帝的新衣,让买卖双方都能自我催眠:我没有在交易艺人形象,我只是在分享材料费。

3、最荒唐的,是把“为爱发电”当成了侵权的万能通行证。
真要为爱发电,可以写文、剪视频、做数据、冲榜——这些不把艺人肖像直接做成商品进行交换的行为,才叫发电。一旦把“爱”折现成一件件实体周边,哪怕只收一块钱,本质都是未经许可将艺人形象商品化。那是拿别人的名字和脸,经营你自己的小卖部,还要给自己挂上“用爱发电”的牌坊。什么时候“爱”成了可以不经允许就使用他人财产的借口?

整篇声明的精妙之处,在于用前两条高举轻放的“抵制盈利”,为第三条这扇暗门打掩护。明面上,它在喊打;骨子里,它在松绑。它把“是否授权”这个唯一标尺,替换成了“是否盈利”的橡皮尺,然后把这个橡皮尺交到了每一个想卖周边的人手里——你只需要自称“非盈利”,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绕过权利人。

一份真正保护艺人的声明,只应该写一句:“无官方授权,即属违规,无论盈亏。”但凡在这条线后面加任何“不在此限”的例外条款,都不是在堵漏洞,而是在给盗版周边发合法化暗号。它保护的不是艺人的权利,而是粉圈灰色产业链的生存空间——只不过这次,产业链披上了一件叫“为爱”的外衣。

发布于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