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窗吹雨-王则芳
26-05-24 16:13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湖南大学 上海再蓝律师事务所

#2女儿溺亡父亲索赔270万判赔9.2万# #律师说法#
加害人被判处四年徒刑是否能够抚慰被害人家属的痛苦?有点像哲学问题。

博主没有把生命当成讨价还价的条件,也并非指摘现行法律的痛点。 只是想问,在此类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是否安抚被害人亲属的价值大于惩罚犯罪的价值?四年徒刑和金钱赔偿哪个更能消除被害人家属的痛苦?

另外,博主建议,在类似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中,将死亡赔偿金替换成亲属的扶养费请求权,这样既可以惩罚犯罪行为针对生命的侵害,也可以填补因此造成的亲属扶养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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