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拿回了被人捡走的亲签海报。
昨晚上有朋友告诉我有人在小红书上卖芭蜂海报,我一看那个折痕和塞在海报背面的明信片就知道肯定是我丢的。私信问了对面让自带价,我开了五百但要求核对油墨,对面是个来上海旅游的首页含叶量为零的未成年内娱丝,不情愿在芭蜂面交,经过一系列拉锯终于成功把人约出来了。我让她开收款码扫了她四块钱,我说你知道这个亲签是怎么获得的吗?她说昨天参加芭蜂活动。我:昨天这个活动获得亲签和合影机会的只有十个人,这合影里并没有你,但是有我,你捡到的是我的海报。这个事情如果定性为你捡到他人财物归还,那这四块钱是我给你的交通补助。如果你要售卖这个海报,那这事就构成非法侵占他人财物和不当得利,我不介意报警处理。
对面小朋友毫无战斗力地走了。走之前听到她和她妈妈说了一句:那海报是她的。听上去感觉家长也知情。小朋友刚上岸重高,可惜小小年纪就学会饭圈倒卖了,啊,感觉祖国的花朵正在腐烂。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