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移民政策的变化(申请绿卡今后几乎全部必须回自己国家经美领馆办,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不需国会通过吗?
严格来说,不一定需要国会通过。
这正是这次事件引起巨大争议的核心。
因为川普政府目前做的,形式上不是修改《移民法》(INA),而是:
* 由 USCIS/DHS 通过“政策备忘录(Policy Memorandum)”
* 重新解释法律中本来就存在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
也就是说,他们的逻辑是:
国会虽然允许 Adjustment of Status(I-485境内转身份),
但法律并没有规定 USCIS 必须批准。
USCIS 有权把它视为一种“特殊恩惠(administrative grace)”。
USCIS 这次备忘录明确用了非常强硬的措辞:
“Adjustment of status is an extraordinary discretionary relief…”
(身份调整是一种特殊的、酌情给予的救济)
因此川普政府的法律策略是:
* 不废除 I-485
* 不直接修改 INA §245
* 而是:
* 极度收紧审批标准
* 让官员倾向拒绝
* 强调“原则上应回国领馆签证”
这属于美国行政权中的:
* agency interpretation(行政解释)
* prosecutorial discretion(执法裁量)
* adjudicatory discretion(审批裁量)
所以他们认为:
“不需要国会立法”。
但问题也恰恰在这里:
很多移民律师现在认为:
国会其实早已明确允许境内调整身份
INA §245 本来就是国会专门设立的法律路径。
几十年来:
* F-1 → EB
* H-1B → 绿卡
* 婚姻绿卡
* 医生NIW
* 科研EB-1
大量都是靠 AOS 完成。
因此反对者认为:
行政部门不能通过“裁量权”事实上废掉国会创造的法定路径。
这将成为未来诉讼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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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能出现的法律争议包括:
1)是否违反《行政程序法》(APA)
如果政策实质上改变法律效果,
法院可能认定:
* 这已经不是“指导意见”
* 而是“实质性规则(substantive rule)”
那就需要:
* 公示
* 征求公众意见(notice and comment)
* 正式rulemaking
否则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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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任意武断”(arbitrary and capricious)
法院会看:
* USCIS 是否突然推翻几十年惯例;
* 是否充分解释原因;
* 是否考虑对家庭、企业、大学、医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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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违反国会原意
这是最关键问题。
川普政府说:
国会原本就希望大多数人回国领签。
但很多法学者认为:
INA §245 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允许合法入境者在美国境内转绿卡。
双方会围绕“国会原意”展开激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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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制度里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是:
很多重大移民政策变化,
其实都不是国会通过的,而是:
* 总统行政命令
* DHS政策
* USCIS memo
* DOJ解释
* State Department签证政策
例如:
* DACA
* travel ban
* public charge
* H-1B限制
* asylum规则
很多都是行政权推动,然后法院决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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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总结一句:
川普政府目前的做法,是利用行政部门的“裁量解释权”绕开国会立法。
它不是正式废除 I-485,
而是:
“法律仍存在,但我几乎不给你批。”
因此:
* 短期内可以直接实施;
* 长期能否站得住,
很可能最终要看联邦法院甚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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