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抄袭”“融梗”是件很难界定的事情(尤其后者),当然成段照搬和复制粘贴的除外。刚好在编剧小组看到一个帖子,有点戏剧又有点可怜,大意是这个帖主不是业内人士,但一直梦想拍一部电影,他花了半年时间来完善剧本、找演员、找拍摄地点、组建团队,结果到了要开拍的时候,他在流媒看到一部电影,开头场景跟他写的完全一样。他觉得晴天霹雳,很受打击,因此取消了原先的拍摄工作,不再继续了。
就是,创意相撞真的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啊。论借鉴的话,哪个名家又没有过呢?丹西蒙斯写《海伯利安》的文眼就建立在济慈的诗作之上,而济慈的这首长诗从风格到内容很大程度都借鉴了弥尔顿。大仲马写《基督山伯爵》的灵感,就是他读到了一则他人撰写的纪实素材觉得既过瘾又不得劲,于是自己删删改改,在此蓝本之上创作了这本书的大纲。纳博科夫的写作充斥了大量对同期和早前作者的故意低劣模仿,没人能否认他在现代主义文学中的伟大。也正是因为借鉴、模仿(翻译过来的古希腊作家作品),才让英语文学或者说这门语言得到发展。LDR的歌词大量化用了文艺各界的作品,没人说她缺乏自己的风格。WA说他之前拍电影写剧本就是抄抄抄,抄伯格曼抄各种大家(但基本没人能看出来有一星半点相似性也是很好笑),就是靠借鉴学拍电影。哪怕在时尚界,先锋时装评论家RB也对“抄袭”的反应非常平淡,直言美国设计师抄欧洲抄得太多了,而当你每季都需要发布那么多个系列,借鉴他人手稿也无妨,何况“what’s new”. 没有什么是真正新鲜的。谁能真正分得清谁起源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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