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的刑法观
26-05-23 18: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65.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
A.根据解释技巧或解释理由得出的结论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将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中的“同居”解释为包括“通奸”,属于类推解释
C.将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解释为“一切非自愿而失去对枪支的占有”,属于扩大解释
D.将非法侵入住宅罪中的“侵入”解释为“仅限于人的身体侵入”,属于缩小解释、目的解释

[解析]
题中A项错误。解释技巧或解释理由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例如,类推解释便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有的解释理由很正当,但不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项正确。“同居”一般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而“通奸”则是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因此难以将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括“通奸”在内。
C项正确。将“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丢失”解释为“一切非自愿而失去对枪支的占有”仍在该词语可能的含义范围内,属于扩大解释。如果自愿失去占有,例如出租、出借,则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D项正确。一般只要是以侵害他人住宅安宁的形式进入的行为都可以被解释为“侵入”。因此将“侵入”解释为“仅限于人的身体侵入”属于缩小解释。目的解释是根据刑法规范的保护目的为解释的结论提供合理性,规范的目的就是其保护的具体法益,具体到本罪就是个人利益中的居住平稳或者安宁。因此属于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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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