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3 16:49

所以,我是强烈赞同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在行刑前先游街示众+布告勾决的。有些人渣就不配为人,给它们以人权是对守法公民不公,也起不到震慑作用…另外,法律也应该对死刑的行刑方式进行区分,在判决时应该明确行刑方式,不能所有死刑都用毒针,对有些人渣太便宜它们了!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