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也恋情#
选择艺人这份职业,确实是要抛弃掉很大一部分隐私与个人权益的,但不至于至此。
你可以是蹲她进了哪个小区,不能是她进了哪单元哪个门;你可以跟她几次蹲她几次,不能是跟踪她大半年;你可以是在她常去的地方看她和谁一起见了谁,不能是拍到车库、拍到家里、拍到她逃跑还要继续追……
抛弃掉很大一部分隐私与个人权益,不意味着彻底失去了人权,不意味着能因此为借口而被侵犯法律权利,不意味着可以成为你们肮脏利益交换的牺牲品。
最起码,你们也要在法律边缘之外吧?可是你们敢踩法律红线,仅仅用“她自己不拉窗帘”为借口,掩饰你们的犯法行为。
在这件事里,唯一的问题就是她的公司和颂毫不作为,否则你们该在警局,而不是在付费直播。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