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6-05-22 21:40 微博认证:澎湃新闻官方微博

【私刻公章变更法定代表人有效?#榆林市监局败诉半年未执行判决#】陕西榆林中子热力能源有限公司在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上产生纠纷,一方利害关系人王志华认为,新任法定代表人赖某某通过私刻公章方式制作了变更所需材料,警方亦查实变更材料上的公章与该公司备案公章不是同一枚,但检察院最终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为由不予起诉。

那么,私刻公章取得的变更登记是否有效?王志华方面向榆林市市场监管局申请撤销上述变更登记,被拒后提起行政诉讼。榆阳区法院一审判决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作出的《不予撤销决定书》证据不足,判令撤销该《不予撤销决定书》,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此后,榆林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2026年5月18日,王志华告诉澎湃新闻,上述行政诉讼终审判决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但六个月过去了,虽多次沟通反映,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仍未执行生效判决。

5月22日,榆林市市场监管局一位参与处置此事的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关于法院生效判决中的“撤销《不予撤销变更登记决定书》”,这个已经执行了,但还没有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案件非常复杂,中子热力公司向陕西高院申请再审,因此他们现在不能贸然作出决定。

然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http://t.cn/AX6br03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