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2 16:30 微博认证: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离婚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月薪归妻子丈夫倍感委屈起诉离婚#
钱全给老婆,自己一分不留,这种协议公平吗?
2023年10月结婚,2024年8月生了个儿子,本来是挺幸福的一家。

可问题出在婚后的一份协议上——女方缺乏安全感,跟丈夫签了一份严重失衡的夫妻财产约定,还专门去办了公证:男方每月工资收入全部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自己的收入也归她自己,夫妻俩的钱完全分成了“你的归我、我的还是我的”。男方每月得把全部工资交出来,自己一分钱不留。

2025年3月,男方因与岳父产生矛盾搬出去租房住,两地分居后隔阂越来越深。到2026年1月,男方觉得自己长期单方面付出太委屈,就不再上交工资。女方坚持要按公证协议办,还拒绝让他见孩子。男方一气之下起诉离婚,女方也反过来起诉要求履行财产约定。两边彻底杠上了。

好在法官出面调解,最终,女方撤回了起诉,承诺改正偏激行为、保障男方探望权、平等承担家庭责任;男方看到妻子真心悔过,也撤回了离婚。双方约定:抛弃原来的不公平协议,婚后收入全部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这种“一边倒”的协议为啥不行?

其实法律并不禁止夫妻约定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也就是所谓的 “夫妻财产AA制” 。但这起案子里的协议——男方工资全归女方,女方工资却归女方自己——已经严重失衡,明显不公平。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财产约定明显失衡,比如钱都归一方,债务都归另一方,就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一旦被认定显失公平,法院可以进行调整,甚至依法认定相关条款无效。

说到底,婚姻是平等的伙伴关系,不是谁控制谁的“上下级关系”。双方都付出、都受益、都安心,才是一段健康关系的底色。如果安全感要靠压榨另一半来获取,那这份安全感的代价太沉重了。#律师说法# #以案说法# http://t.cn/AX6wUEv4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