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招募|胶质瘤】伽玛刀大分割再照射方案治疗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临床试验
胶质母细胞瘤是恶性程度极高的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术后经过标准放化疗后仍易复发,复发后治疗难度显著增加,患者生存期短、预后极差,亟需探索安全有效的再照射治疗方案以改善患者局部控制情况。本研究采用伽玛刀大分割再照射方案作为核心治疗手段,具体方案为总剂量33Gy、分3次完成,伽玛刀可通过精准定位,将高剂量放射线聚焦于复发肿瘤病灶,实现对肿瘤细胞的精准杀伤,同时最大程度保护周围正常脑组织;大分割放疗模式(总剂量33Gy分3次完成)可在保证治疗疗效的同时,降低放疗对正常组织的损伤,提升患者耐受性,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的再治疗提供精准、安全的新路径。为科学评估这一治疗方案的价值,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王晓宇副主任医师团队发起本临床试验,旨在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的再照射治疗提供扎实的试验依据与临床参考。参考文献:《脑胶质瘤诊疗指南(2022年版)》、《中枢神经系统肿瘤2025.1版NCCN指南:胶质瘤》
研究介绍适应症: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治疗手段:伽玛刀大分割再照射方案研究目的:评估伽玛刀大分割再照射方案(总剂量33Gy,分3次完成)对胶质瘤术后复发患者的6个月、12个月局部无进展生存率。研究设计:单臂、干预性研究征募观察对象时间:从2026-05-01至2027-11-30本研究(ChiCTR2600123913)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王晓宇副主任医师团队(PI)发起,目前已获得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
参研机构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
入组标准1.年龄18-75岁;
2.经组织病理学证实的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4级胶质瘤(胶质母细胞瘤)术后且经过标准放化疗后复发;
3.复发灶数目≤3个;
4.最大复发灶体积≤10cm³(直径≤3cm);
5.距初次放疗结束时间≥6个月;
6.KPS评分≥70;
7.血常规、肝肾功能基本正常;
8.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1.弥漫性或多发(>3个)脑膜转移;2.肿瘤侵犯脑干或视交叉等关键结构,无法安全避让;3.存在未控制的严重感染或合并症;4.妊娠或哺乳期妇女;5.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配合治疗及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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