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纠纷典型案例#【⑨在充分提示说明风险后投资者仍坚持购买超风险等级产品的,金融机构责任免除】 投资者自愿购买超出其风险的产品,金融机构应当如实告知说明相关风险,确保投资者在完全知情、充分理解的前提下,自主作出真实、自愿的投资决策。若金融机构已完整履行风险提示与告知义务,投资者在明确知晓风险不匹配的情况下,仍坚持认购高风险产品,依据“买者自负”原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亏损,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http://t.cn/AX6UPCMK

北京朝阳法院
26-05-22 10:56 微博认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