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微课堂# 【每日学“典”:机关法人被撤销,法人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八条: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一起学习民法典!http://t.cn/AXide0Mg

黄骅司法
26-05-22 10:14 微博认证:河北省黄骅市司法局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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