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收22万彩礼拉黑准新郎#
这个标题就不对。不是准新郎,而是合法丈夫。
只有权利,没有义务,而且还受到法律偏袒,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啊!
一纸婚约,究竟给男性带来了什么?说句极端的,按照当前司法实践,只有被分割财产和抚养对方的义务,其他重要的权利几乎没有,生育权、性同意权都在女方。
现在越来越多人想明白这一层,办婚礼、不领证,生孩子后才领证。这种方式无非是利用非婚育孩子上男方户口需要DNA鉴定,以保障自己的生育权利。可是就这样,都被有些法院认定为,不符合公序良俗。简直苦笑不得,结婚不为了生育,那么为了什么,为了合法把财产给对自己不负责的人?
司法界、文化界都该好好巡察、巡察,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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