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灯无月何妨》雨之
今晚听高晓松讲民国奇女子,周炼霞的名字就这样落进了耳朵里。世人称她“金闺国士”,这个词用得真好,一个女子,却有士大夫的襟怀。
她写过一首词,里头有一句:“但使两心相照,无灯无月何妨。”初读只觉得清丽中藏着倔强:不要灯,不要月,只要彼此心里有对方,就什么都够了。再在网上搜了一下,才发现这句话像是她一生的谶语。
周炼霞是上海滩的传奇人物。论画,她跟过尹和白、郑凝德,笔下仕女花鸟都见功夫,三十岁前就拿过加拿大国际画展的金奖;论词,她拜在朱古微、蒋梅笙门下,随手一阙便能倾倒众人。有人说她是“上海四大美女”之一,老辈文人郑逸梅更夸张,说她本人就是一幅仕女图。可我觉得,比容貌更动人的,是她骨子里的硬气和不失分寸的幽默感。
二十岁出头,她嫁给了徐晚苹。两个人都爱艺术,一起出过《影画集》,朋友羡慕得不行,管他们叫“神仙眷侣”。可惜好日子没过多久,丈夫奉命去了台湾,一水相隔,竟然三十四年不得相见。她一个人带大五个孩子,靠卖画养活一家,日子拮据,却从不向外人诉苦。她守着那个家,像是在守着一个信念。
更大的灾难在后头。“文革”来了,有人把她那句“无灯无月何妨”翻出来,上纲上线说成“拒绝光明”。她因此被批斗,一只眼睛活活打瞎。换成别人,大概只剩下恨了。可她呢?请人刻了两枚印章:一枚叫“一目了然”,一枚叫“目眇眇兮愁予”。前一句是自嘲,后一句出自屈原《九歌》,哀而不伤。她用这种方式告诉所有人:你们打瞎了我一只眼,我却把这只看不见了的人世,看得更明白了。这份风骨,这份洒脱,当真让人心里一颤。
好在老天爷最后还是给了她一个暖色的收梢。八十年代初,丈夫从美国辗转寄来一封信。七十五岁的周炼霞飞过大洋,和离别三十四年的爱人重逢,两人重新办了结婚手续。那漫长的分离,仿佛只是一场午后的浅眠。她在美国照样画画,一幅《洛城嘉果图》拿下了洛杉矶市长的特别奖。九十二岁那年,她在美国安然离世。遵照她的遗嘱,两人的骨灰一起送回上海,合葬在嘉定长安墓园。
那句“无灯无月何妨”,总觉得它早已不是情话,而是一种活法。没有灯,没有月,甚至失去一只眼睛的光明,她依然能与自己相照,与丹青相照,与一身不肯低头的骨气相照。
有灯有月,当然好。没有,又算得了什么?
2026.05.22-00:54#随手记##记录生活##记录时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