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争得抚养权却弃养俩娃#
最近河南高院的一起判决引发热议。
刘某与郭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子女。2018年协议离婚时,郭某为"争口气"选择抚养两个孩子。谁料离婚后郭某常年在外务工,两个孩子先由郭某父母照料,郭母去世后跟着郭父住进了养老院。郭父去世后,两个孩子独自在养老院生活,日常全靠工作人员照管,长期缺少亲情陪伴与家庭教育。
2026年2月,刘某得知孩子处境后,将两个孩子接回身边,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审理认定,郭某虽取得了抚养权,但常年在外,实际并未履行抚养义务,孩子居住于养老院,成长环境缺乏关爱,不利于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两个孩子均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刘某共同生活。法院最终判决抚养权变更为刘某,郭某须按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争得到是一回事,养不养是另一回事。法律上,抚养权不是"想行使就行使、想放弃就放弃"的筹码,更不是离婚时"争口气"的战利品。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大人的意气之争,不该让孩子来买单。不管婚姻如何收场,给孩子一个稳定、有爱的生活环境,才是为人父母最该守住的底线。#抚养权# #婚姻律师# #离婚法律# http://t.cn/AX6hj4SS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