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布一提示# 【石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开展摩电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摩电车、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摩电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严厉打击摩电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通行和停放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更新治理水平,塑造高品质城市形象,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石柱县摩电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电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之后转为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普通二(三)轮摩电车、轻便二(三)轮摩电车和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违法: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载人、加装遮阳伞(雨棚)、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区域:以县城主次干道为中心、各乡镇场镇道路、国省县道等交通违法突出、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石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