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张兰案件,二审结果出来
维持原判,我仍败诉。
那就不只是一个人的问题,要是一窝。
因为合议庭明知虚拟合议,没有出席,却签了这份判决书。
而审判管理办公室,我提交了近十份程序异议和核查申请,没有一份进行了回复和处理。
更不用说,其中的伪造诉讼程序,接受倒签文书,单方接触当事人,违法不开庭审理,剥夺我所有阅卷权等将近20项的严重问题。
以及5个转发总量40次的短视频+11条评论,判定我造成了张兰的社会评价的降低,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大S[超话]##汪小菲[超话]#@冰雪玲珑Suki @亲爱的卡玛2012 @小島程 @笑以苛q @中国日报 @邓高静律师 @法职_庞九林律师 @法治周末 @凤凰周刊 @亲爱的卡玛2012 @张兰俏江南创始人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