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1 14:30 微博认证: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主任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律师说法##以案说法# 【离婚协议三个“保命条款”,少写一句都可能吃大亏】

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就是民政局模板填一下,结果离完才发现:对方藏了财产、隐瞒了债权、还甩来一堆莫名其妙的债务。今天说三条能写进协议的“兜底条款”,帮你守住底线。

1️⃣ 财产条款:防隐匿

“双方确认本协议所列财产为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无任何隐瞒。如离婚后发现隐匿、转移的,另一方有权再次分割,且隐匿方少分或不分。”

📌 《民法典》第1092条:离婚后才发现对方藏了钱,可以起诉追回。写进协议,省去举证麻烦。

2️⃣ 债权条款:防漏网

“双方确认婚姻期间无其他对外债权。如事后发现一方隐匿债权的,另一方有权分得50%。”

📌 对方在外面有借出的钱、应收货款?不写这条,你一分拿不到。

3️⃣ 债务条款:防背锅

“夫妻共同债务以本协议所列为准。未列入的,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如另一方代为偿还,有权全额追偿,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及律师费等。”

📌 《民法典》第1064条:防止离婚后对方突然甩出一张借条让你还钱。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