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业主被挂小区电子屏#
小区在电子屏公示欠费业主信息,该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此举属于违法行为。
物业费收取与业主诉求之间的争议由来已久,老旧小区及部分小区中,收费相关矛盾频发,双方时常产生对立纠纷。
业主拖欠物业费大致分为四类情况。其一,不满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维护、园区管理等工作履职不到位,以此拒缴费用表达抗议;其二,自身房屋相关归属物业负责的问题迟迟得不到处理,业主便以欠费施压,要求物业整改后再缴纳费用;其三,部分业主主观刻意拖延,无故拒不交纳物业费;其四,小区公共区域对外经营收益长期不公示、资金用途模糊,业主心存异议,选择拖欠费用表示不满。
业主与物业之间还存在深层分歧。不少业主认为物业费定价虚高,存在变相加价、收费不实的问题。而随着水电统一由相关部门直收直缴,小区隐性收费项目基本消失,园区日常运转完全依靠物业费支撑,叠加人工、运营各项成本不断上涨,运营压力客观存在。只是小区收支账目公示不够清晰透明,致使业主难以了解实际开销,误解不断加深,双方隔阂长期存在,这也是物业费拖欠问题频发的重要诱因。
无论出于何种缘由,双方维权都必须恪守法律准则。物业即便隐匿部分信息公示欠费住户,依旧能够锁定具体住户信息,此举涉嫌侵犯公民隐私权,触犯相关法律条例。
物业催收费用可以采用更为温和妥当的方式,没必要公开曝光激化矛盾。合法合规的催收途径为下发书面催告、发起法律诉讼,依照正规程序追讨欠费。
对于业主而言,自身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应当单独依规维权,不能将维权和缴纳物业费混为一谈,以拒缴费用的方式对抗,同样不符合法律要求。物业公示欠费名单的初衷可以理解,但行为已然违法,需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双方都应摒弃过激手段,通过合法渠道化解分歧、处理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