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ie
26-05-21 11:04

同学的吐槽
记得曾经工作过的那家德国公司,实行与中国客户的海运合同时,有个操作部的欧洲女孩习惯于在合同里找可以利用的条款,拼命在执行过程中向中国客户追索各种“违约赔偿”,但很多时候很可能就是客户的某一件货物在描述上有些许不准确,导致起吊的时候略微耽误了几分钟,而实际上中国港口的码头工人很快就解决了问题,造成的所谓延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她却以此为由书面要求赔偿时间损失,而且邮件的措辞很不客气。
这种情况在我工作的几年里十分常见。结果当然是本来可以长期合作的中国客户相继远离,再也不跟德国公司合作。文化不同,欧洲人觉得能拿的利益必须拿尽,中国人却喜欢“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老外认为中国人缺乏“契约精神”,但这些老外船公司在中国的业务越做越差,证明了他们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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