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1 10:59 微博认证: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主任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女子未婚先孕分手流产诉男方赔偿#
1️⃣ 恋爱关系不受《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保护,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但女方怀孕流产,身体受损,男方作为致孕方,根据公平原则和侵权责任的一般原理,应当分担实际损失(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法院调解中男方愿意结清,体现了这一点。

2️⃣ 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性质可能是“附条件赠与”。条件(结婚)不成就,男方本可要求返还。但本案调解结果为“互不追究”,等于双方放弃了这笔钱的主张。如果闹到判决,法院可能会结合转账金额、用途、双方过错等因素,酌情判部分返还或直接认定为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

3️⃣ 女方身体恢复不佳,后续治疗费属于因流产直接导致的损失。男方已经给了8000,说明他认可自己有责任。剩下的7000多,如果走判决,大概率也是双方分担(比如各一半)。法院调解让双方彻底结清,避免了后续扯皮。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