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院
26-05-21 08:10 微博认证: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案件速递# 【跨境的守护 #我国首例涉港证券欺诈案确立域外管辖权# 】买在港股,亏在境外,维权无门?这是过去很多跨境投资者的痛点。在一起涉及香港上市企业的证券欺诈案中,北京金融法院首次裁定:中国法院有管辖权!这不仅是一纸法律文书,更是对跨境投资者的一颗“定心丸”。

境外维权陷入僵局,李先生把最后希望寄托在了北京金融法院。24名投资人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交诉状。然而,被告公司立即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中国法院无权审理此案。

这起案件不仅是新《证券法》实施后,首例依据域外管辖条款确立内地法院管辖权的案件,更首次明确,只要损害中国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法院就有权管辖。

法官意识到,判决不是终点,兑现权利才是关键。于是,法院转换思路,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室”机制,目标就是实质性地解决问题。

原告人数众多,众口难调;被告深陷退市泥潭,囊中羞涩。这几乎是一个死结。

这份“超预期”的成功,守护的不仅是金钱,更是投资人对中国法律的坚定信心。为中国资本市场走向世界,撑起了一把坚实的法治保护伞。#法治进行时# http://t.cn/AXiFZLJ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