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爱过一个男孩。这句话讲出来可能分量有点重,因为严格来说,我曾看上一个男孩。之所以第一句话是这样,因为它是一句歌词,刘若英的。当我想讲这个故事的时候,这句歌词突然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也跟着唱了出来。但实际情况是,我曾看上一个男孩,然后我没有搞到手。
说没有搞到手,有点不尊敬他,但是我也不知道有别的更好的更合适的用词了。因为他真的人很好,他是我喜欢过的为数不多的,人又正派,性格又纯良,受教育程度高,长得也很帅的男生。
他家里很穷,我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在江湖到处飘,认识了一个做医疗器械产业家族的小开。那个小开经常跟一个大叔出来玩,那个大叔是个肌肉男,背景不详,但是旅居各国。主要定居在成都,这个大叔就是你能在小开圈子或者土老财圈子里面偶尔能见到的那种,手眼通天,这也认识人那也认识人,有一个名头很大的挂靠单位,你也搞不清楚他手上有几个钱,你也搞不清楚他有没有公司,不是骗子,但是就这种人,你懂吧,你不懂也就算了,我也说不清楚。然后我喜欢的这个男生是他的私人助理,这是我怎么认识他的。
这个大叔可以说是把我喜欢的这个男生用到了极致,出来吃喝玩乐都带着他,然后他很细心的在那收拾残局,照顾大叔。我也可以观察他,真的是哇塞,不好说,人好的不得了。我当时好像喜欢上了一朵白莲花呀,他还给大叔的孩子接送,还补习英语,搞一些这些根本就不是他应该做的工作。然后他很尊重这个肌肉大叔,我当然一点都不尊重他,因为我在江湖上认识这种类型的人,说句实话有点多,但是他不一样,他只认识这一个,所以他就很尊敬那个大叔。
我好不容易从小开和大叔手里得知他有一个周末放假,然后我马上就冲到成都去找他。那是我距离他最近的一次,也表达了我对他的喜欢,也表达了我不需要以后跟他有个什么结果。他把我拒绝了,我们一起逛了一会儿街,坐在街头聊了大半夜人生,他就把我的欲念平息了,然后把我送上了回重庆的火车。
时间线来到了快二十年后的今天,我马上就要携家带口回国了。我准备给家人们安排一个行程,就是去蜀南竹海。我也给理查德看了,他觉得那里很漂亮,国家公园,然后又比较有特色。但他不知道的是,我喜欢的那个男生是宜宾长宁人。他现在终于没有在那个肌肉大叔手底下干活了。我眼睁睁地看着他结婚生孩子,回到长宁做了公务员。我就是过去找他。
说过去找他也不是那种像放不下执念的跟踪狂一样,因为我们彼此生活在对方的朋友圈。只是想说,看看他,真的,在我心中像白莲花一样的男孩。我没有给理查德说他的存在,因为我觉得要是人家不愿意见我,那不是臊皮了。如果愿意见我,我再给家人们说。
他肯定没长胖,没长残,不用问了,我们天秤座看人,很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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