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余生
26-05-20 18:14

#律师解读学生戳伤老师眼睛免于处罚# 今天刷到“浙江省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宋老师因劝阻学生打架被一女生用金属镊子戳伤右眼导致二级伤残”的新闻,我沉默许久。
学生刺伤老师的行为存在故意伤害的情节,但是因为不满十四岁而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女生家长只赔付两万块钱,学校除了昨天(05.19)因为事情发酵起来不得不发出的一份声明外,并没有为他们的老师做出实质性保护措施,当然还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在事发几个月内也并没有及时跟进处理。
网上有个文章,题目叫《如果宋老师戳伤学生的眼球,会怎样?》做出了一个我们能想到却不敢想的大胆假设,还是非常贴切的。
应该说真的有这种情况,各方面会以雷霆手段对涉事老师和学校做出毫不留情的处理,网络媒体会铺天盖地地进行跟踪报道,教育主管部门会掀起一场又一场的排查警示活动,老师这个群体也会再一次被全社会拉出来鞭尸批判鞭挞……
怎么轮到老师成为受害者的时候,一切就那么诡异、那么安静呢?各路大神,你们倒是出来啊,正义需要你们维护、公平需要你们声张,咱们不能搞双标吧?
我知道我怎么想、怎么说并不重要,甚至微不足道,但是一方面要求别人当圣人一样奉献,一方面又把他们的合法权益踩在脚下,这样的做法会不会让全国几千万教育从业者寒了心?这样会不会动摇“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根基?
我宁愿相信,宋老师面临的情况是个案,我们全国的教育生态是风清气正的,我们的孩子是朝气蓬勃的,我们的家长是通情达理的,我们的“娘家人”是可以为我们撑腰鼓劲的……但是,总得给我们一点希望吧,好让我们继续心甘情愿地做蜡烛、做春蚕。#涉事学生家长回应老师劝架被戳伤眼球##警方回应老师劝架被学生戳伤眼球# http://t.cn/RyhNnQB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