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中级法院
26-05-20 16:00 微博认证: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通法护未 | 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对毒品诱惑坚定喊“停”!】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学生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5月15日,通辽中院民三庭庭长张雷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应邀走进通辽市第三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专题法治教育讲座,全校学生集中参与学习,宣讲内容贴近实际、针对性强,获得校方及全体学生高度认可。
本次讲座紧扣初高中生成长特点,围绕防治校园欺凌、筑牢禁毒防线两大主题,结合司法实践与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明理,引导同学们知敬畏、守底线、会维权、护自身。
反对校园欺凌方面,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欺凌具体表现、危害后果、预防与应对”展开系统讲解。明确校园欺凌的界定标准与适用范围,详细解读肢体欺凌、言语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四种常见形态,揭示欺凌行为对受害者、施害者的双重危害。结合司法案例阐明故意伤害、侮辱、诽谤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引导学生认清行为边界、严守法律底线。同时教授实用应对方法,教育学生遭遇侵害时及时报告、保留证据、理性求助,引导大家勇敢对欺凌说“不”,共同守护校园平安。
禁毒安全方面,围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当前毒品犯罪低龄化、伪装性强的特点,揭露上头电子烟、奶茶粉、邮票、笑气等新型毒品的迷惑性伪装,深入讲解毒品对青少年身体、心理、学习及人生发展的严重危害,明确涉毒行为的违法犯罪后果。引导学生提高警惕、谨慎交友、拒绝不明诱惑、远离复杂场所,从思想和行动上筑牢防毒拒毒防线。
此次活动将司法实践与校园法治教育深度融合,有效提升了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取得了良好普法效果。
下一步,通辽中院将继续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案例警示、权益保护等普法活动,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有力司法保障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提供坚实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