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村都建起了议事协商阵地、完善了议事协商制度,但有的地方存在“重搭建、轻参与,重流程、轻实效”的现象,群众参与度不强、获得感不强。在推进村级议事协商过程中,如何破解形式化、走过场问题,真正让议事协商沉下去、接地气、起作用?我认为,村级议事协商陷入“重形式、轻实效”的窠臼,本质上是治理悬浮的表现,背离了“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初衷。许多村虽建立了议事协商平台,但往往由村干部主导议程设置,群众处于被动响应状态,导致协商变为“通知式民主”或“表演性参与”。所以,要实现协商成果向决策与行动的有效转化,必须构建议事协商程序闭环与治理制度刚性双轮驱动的机制。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