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松云与饮烈酒: 李白最爱谁? “吾爱孟夫子, 风流天下闻”[吃瓜][吃瓜]
在盛唐的星空下, 李白无疑是最狂妄的一颗。
他爱酒, 能写出“五花马, 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的豪奢; 他爱月, “举杯邀明月, 对影成三人”是独属于他的浪漫; 他爱山水, 笔下的瀑布动辄便是“飞流直下三千尺”。
至于长安的权贵们, 在他眼里不过是泥猪瓦狗,“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傲骨, 让整个大唐拿他毫无办法。
但就是这样一个走到哪里都拍着桌子、恨不得自封“天下第一”的楚狂人, 在面对另一位诗人时, 却流露出了近乎羞涩的谦卑模样:
“红颜弃轩冕, 白首卧松云。高山安可仰, 徒此揖清芬。”
能让李白高山仰止、长揖到地、心甘情愿嗅其“清芬”的人, 就是——孟浩然。
那一年, 李白二十出头, 仗剑去国, 辞亲远游。在襄阳的江畔, 他见到了大他十二岁的孟浩然。
彼时的李白, 就像一坛刚刚酿好、正四处溅射着辛辣火花的烈酒; 而孟浩然, 则像是一杯在鹿门山的清泉里泡了许久、已经沉淀出草木本色的淡茶。
按理说, 这俩人风格完全不搭, 但李白偏偏就吃这一套。
啧啧, 缘分, 就是这么神奇。
孟浩然年轻时, 同样有过“济世”的狂热。他也曾北上长安, 渴望一展宏图。张九龄赏识他, 王维也帮他宣传, 韩朝宗还专门约他见面想举荐他,但他却在赴约当天与朋友喝高了, 挥挥手说:
“业已饮矣, 身行乐耳, 遑恤其它。” 酒都喝上了, 现在快乐最重要, 谁还管那些浮云啊!
然后, 他回到了襄阳, 千帆过尽,白首卧松云。隐居去了。
这恰恰戳中了李白一生最大的痛点。
李白这一生, 对功名又爱又恨。他鄙视科举, 却又极度渴望建功立业。
他向往庄子的自由, 羡慕孟浩然的淡泊, 可始终放不下“济苍生、安社稷”的执念。
他想当个神仙, 又想当个名臣。
想白衣飘飘纵酒山河, 又想亲手参与帝国命运。
他的狂傲, 有时候更像是一层防御机制, 用来掩盖他在ZZ上的天真与屡屡碰壁的狼狈。
然而,每当他在红尘里撞得头破血流时, 一抬头, 就会想起那个在襄阳鹿门山下、一辈子不曾摧眉折腰、真正活得像清风明月一样的孟浩然。
李白自己做不到斩断红尘执念, 但他至高无上的审美能力, 却让他无法自拔地去爱那个真正做到的人。
于是, 便有了黄鹤楼上的那场名动千古的送别。
“故人西辞黄鹤楼, 烟花三月下扬州。” 那是盛唐最繁华的季节。
“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那一天, 他眼前看到的可能是千百艘奔赴功名利禄的客船。然而在他的精神世界里, 那些追名逐利的船全部在视野里消失了。整个天地间, 唯有载着孟浩然的那一叶扁舟, 载着那份高洁的风骨, 缓缓驶入了碧空的尽头。
后来, 李白再次去了黄鹤楼。看到崔颢写的“晴川历历汉阳树”, 他会不服气地叫嚣“眼前有景道不得, 崔颢题诗在上头”。在文学的世界里, 李白从不认输。他的谦虚和真实, 都留给了孟浩然。
酒会喝干, 月亮会沉落, 长安的繁华终究化作焦土。
然而, 因为你, 我想成为一个更好、更有风骨的人。
这就是李白和孟浩然的故事。
文字/瑄墨雅集by默默 原创手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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