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0 11:48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掌石沟煤业有限公司决定书文号:晋市高环罚﹝2026﹞12号
违法事实:2026年1月24日,高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排污口水质异常,经现场采集外排水样后送至山西怡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49mg/L,执行标准为20mg/L,超标1.45倍;氨氮为9.24mg/L,执行标准为1.0mg/L,超标8.24倍;总磷为1.66mg/L,执行标准为0.2mg/L,超标7.3倍,超标情况属实。
#环境保护# 处罚金额:42.00万元
处罚结果:2026年1月24日,高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排污口水质异常,经现场采集外排水样后送至山西怡景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化学需氧量为49mg/L,执行标准为20mg/L,超标1.45倍;氨氮为9.24mg/L,执行标准为1.0mg/L,超标8.24倍;总磷为1.66mg/L,执行标准为0.2mg/L,超标7.3倍,超标情况属实。
处罚单位: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
处罚日期:2026-05-11(谈经说纬)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