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卫工的劳动权益时常能看到这样一种论调“只有工资足够低,才能保证这份工作能够到达真正贫困的人手里,如果待遇高,就会被有关系的人抢走”。这话乍一听好像很有道理,大有和珅往赈灾粮里掺麸子、沙子的意思,但是经不起细究的。环卫工大多是劳务派遣机制,工资已被层层克扣,并不是本来就那么低,如果用这种论调来将剥削合理化,不但是在给剥削者洗脱道德谴责甚至还将其合理化为“明智的善举”or“善意的剥削”。实际上把钱、工作岗位给到赤贫的人群有的是办法,就算工资不高,不进行进一步剥削也并非难事(例:环卫工绩效考核,地上不能有叶子否则罚款,带电子工牌不移动会被罚款)这个问题下面根本不存在什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差了”这种事,就是蚂蝗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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