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帖子《不要再消费“更凄惨的林奕含”了!》目前已经违规。
「很抱歉,但我真的不是房思琪,让你们失望了。」 ——林奕含
个人总结:群体潜意识中对“完美受害者”的期待,媒体对林奕含本人的猎奇消费,促成一种类似曼德拉效应的现状:混淆林奕含是“房思琪”。
①由于难接受“不完美的受害者”,便要纯洁化林奕含的苦难,给她冠上房思琪的经历,宣判她为13岁受害幼女。
②她因抑郁离开,就塞进“女孩被男人害死/被qj而羞愤自戕”的、单一的悲剧审美模板,加工成供人共情、叹息、围观的奇观。
最终,他们共同塑造了一个许多人“更爱看”、“更凄惨的林奕含”。
在此现状下,林奕含偶被贴上【弱女】标签,指责她【虐女】。可是,究竟是谁在“虐女”?
林奕含17岁结识陈国星,18岁被陈国星欺骗“恋爱”,陈国星在“虐女”。
暴露后,林奕含作为受害者,反被指责羞辱,此为环境协助施害者“虐女”。
林奕含发现被骗,在网络上发声,与其他“师生恋”骗局受害者交流,以多人为原型著书,让社会普遍认识到存在此类事件。
她用“巧言令色”叙事性诡计,拆解年长者如何诱骗、情感操控、精神驯化下位者/未成年人,试图让世人看见受害者不体面、不纯粹、充满挣扎与自欺的真实心路。
林奕含想做的,是让人们理解所谓“不完美受害者”的困境。
与纳博科夫《Lolita》采用类似手法,却得不到严肃文学应有尊重,反引来对作者本人的窥私与凝视:
林奕含拒绝猎奇营销,放弃了第一次出版机会,多次在博客痛斥媒体夸大报道。
而如今她去世后,却被肆意幼化、弱化、猎奇,造出了一个更凄惨、更柔弱、更便于被同情消费的林奕含,广泛营销,制造“弱女”奇观,供人驻足垂泪。
而这,就是以同情为名,最隐蔽的【虐女】。
林奕含没有想说服任何人自己是完美的,仍被容不下“瑕疵”的人们塞回“完美受害者”模子里,以同情之名反复观赏。
最后,不要混淆、不要戏剧化,保持严肃,不使其成为“情绪消费品”,才是对当事人基本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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