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想做亲子鉴定妻子称孩子会恨你#结婚8年,3个女儿都不是亲生的——这已经不是绿帽子的问题了,是把人当傻子耍了8年。
先理一下时间线,你会发现细思极恐:
2017年认识,相处三四个月女方就说“怀孕了”,然后领证。2018年9月大女儿出生。也就是说,从认识到领证,也就几个月时间。女方大概率在婚前就知道孩子不是男方的,但选择隐瞒,让男方当了8年“接盘侠”。
后面二女儿、三女儿,是在婚内生的。也就是说,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持续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并且把别人的孩子让男方养。
这叫“欺诈性抚养”。民法典第1073条明确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否认亲子关系。
男方拿到亲子鉴定报告后,可以主张:
1.提起亲子关系否认之诉,确认三个女儿非亲生。
2.起诉离婚,且过错方是女方。
3.要求返还这8年来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按当地标准算,不是小数目。
4.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节恶劣的,法院会支持。
5.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主张女方少分或不分。
但有个问题:男方说想争取大女儿的抚养权。
这就有点复杂了。既然确认非亲生,法律上男方和这三个孩子没有任何关系。他想继续抚养,需要女方的同意,或者通过“继父”身份办理收养手续。但女方目前“一直没有出面解释”,这条路很难走。
说实话,理解男方的心情。养了8年,叫了8年爸爸,突然说不是亲生的,感情上是割舍不下的。但法律上,他没有抚养义务,也没有抚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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