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祖说为善
为善最乐。
与营名求利等事。大相悬远。
善无穷尽。以遂我之心而至。
如一人一物。不得其所。吾心即不安。
必使之共游于太和之宇。吾心始安。
待人待物。殊无二致。即真善也。
他如造桥修路等。端或独任。或助资。
随其时势。便力为之。
较之费于饮食衣服。应酬赠答者。真有天渊别也。
夫财有聚有散。聚而不散则生孽。散之不以道。则亦生灾。
惟聚之之余。先将每岁用度计过。余之即散之于乡邻困苦鳏寡孤独。及疲聋残疾一切善事上。
虽散也。而天必使之长聚矣。
【今人注释】
行善是最快乐的事。
这与追逐名利等行为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行善没有尽头,只要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做。
哪怕有一个人或一件物品得不到妥善安置,我的心就会不安。
必须让他们共同生活在和谐安宁的境界中,我的心才能安定。
对待他人和对待事物,态度完全一致,这才是真正的善行。
至于其他善举,比如建造桥梁、修筑道路等,可以单独承担,也可以出资协助,根据当时的情况和自身能力量力而行。
这些花费与用在吃喝穿戴、人情往来上的开支相比,真有天渊之别。
钱财本就有聚有散,只聚不散就会滋生灾祸,但随意挥霍也会招致祸端。
应当在积累财富之后,先计算好每年的基本开销,剩余的财富应当分散用于帮助生活困苦的乡亲、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等需要帮助的群体,以及各种公益事业。
这样看似散去了钱财,实际上上天必定会让这些善行带来更长久的福报。#吕洞宾##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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