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30万改5次口供,车内强奸案为何依然定罪】新黄河最近报道了一起颇具争议的强奸案——
2025年1月,王明与相识4个月的女网友刘丽在承德首次见面,车内发生关系后刘丽指控强奸。一审法院判王明强奸罪成立,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目前二审已开庭,尚未宣判。
判决书显示,二人前期有亲热行为,刘丽明确拒绝发生性关系后,王明仍强行施暴。但本案的证据却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一是刘丽11次笔录多次反复——先指控被强奸,收男方母亲30万元谅解金后改口称自愿,她称当时以为"谅解就要说自愿",最后2次又翻回"非自愿"。二是双方均有伤痕,刘丽称系强奸所致,王明称系事后因避孕套问题互殴所致。
对比"订婚强奸案"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本案在口供可信度和伤痕认定上争议不小。无论是女方口供的可信度,还是双方伤痕是否符合“施暴与反抗”的特征,二审法院都需要给出更加细微的解释,才有可能平息争议。 http://t.cn/AXiulJ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