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LRH视频下有人对我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认为我不够客观、有失偏颇。
我认为“SYC侵权LRH事件”是一次对自身独立思考能力的高难度考验,因为他本人太懂得该怎么利用情绪。
分得清“情绪”和“事实”的人只会认为“侵权确属事实”,而不会支持“LRH的受害者心态”,不会认为他“觉得受到不侮辱”很合理。
现在互联网上到处都是“受害者”,看着好像很共情很善良,实际上互联网对你进行加强的“委屈情绪”,在生活中一点忙都帮不上。
发布于 湖北
今天看到LRH视频下有人对我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认为我不够客观、有失偏颇。
我认为“SYC侵权LRH事件”是一次对自身独立思考能力的高难度考验,因为他本人太懂得该怎么利用情绪。
分得清“情绪”和“事实”的人只会认为“侵权确属事实”,而不会支持“LRH的受害者心态”,不会认为他“觉得受到不侮辱”很合理。
现在互联网上到处都是“受害者”,看着好像很共情很善良,实际上互联网对你进行加强的“委屈情绪”,在生活中一点忙都帮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