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房書寫太好必須發-2
她知道,一旦把事情直接說成性侵,接下來等著她的,未必是保護與理解,而很可能是懷疑、審問、指指點點,還有對她「還乾不乾淨」的估價。
於是很多女孩第一次不能直接說「我被性侵了」,只能先說成戀愛,先說成曖昧,先說成自己也有責任;只能退到愛情扮演裡,退到比較像還能活下去的語言裡,讓自己越說越不像受害者,越說越失去替自己作證的能力。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放棄訴說處女膜的珍貴。
如果一個人被打,掀掉一塊皮膚不可恥;那麼,為什麼女性被侵害、失去處女膜,反而要被講成不檢點?
一個連騎腳踏車都可能失去的東西,憑什麼被說成女性價值的封條?
女性到底是在滿足誰那種像罐頭一樣「原封未開」的期待?
真正需要被保護的,從來不是那層膜。
真正需要被保護的,是女孩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是她說不的權利,是她一感到不對勁就可以停下來、逃開、求救,而不用先替自己感到羞恥。
只要社會還把女性的價值綁在處女膜、貞操、名聲上,性侵受害者的委屈就很難被大聲說出來。
因為她一開口,先被審判的往往不是加害,而是她的身體、她的名聲、她是不是「毀了自己」。
於是有人把侵害講成戀愛,有人把傷害講成秘密,有人甚至乾脆與加害者進入婚姻,不是因為幸福,而是因為整個社會都在逼她替這場傷害找一個比較體面的名字。
所以,請不要再教小女孩保護處女膜了。
請教她保護自己的身體界線。
請教她知道,不舒服可以說不,害怕不是同意,混亂不是同意,沉默也不是同意。
請教她知道,任何讓她失去自主、失去現實感、失去語言的關係,都不是愛。
更重要的是,請給她一個社會:
讓她第一次開口時,就可以直接說自己受了性侵傷害。
不用先繞去愛情。
不用先躲進羞恥。
不用先替對方想理由。
不用把自己說小,說髒,說成也有錯。
訂正:
更像是遭受侵害下的解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