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进课堂:一场从“移植”到“共生”的蜕变》(《音乐周报》刊文 作者陈绣洁 欧丽莎)
出于对新课标理念的积极响应和理解,加上近年来音乐剧热度在国内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尝试将涵盖“唱、跳、演”综合表演形式的音乐剧纳入艺术教学实践,并加以探索。
随着教学的推进,为了突出整体展示效果,有些学校将大量精力投入到服装、道具和置景中,忽视了音乐剧受基础技术影响的声乐表达,出现“重演轻唱”的尴尬。音乐演唱部分的缺失,则意味着音乐剧教学核心的失守,更背离了新课标“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两大核心素养的初衷。
随着实践的深入,越来越多一线教师逐渐意识到照搬音乐剧模式以及“重形式轻本质”的弊端,开始主动贴合中小学教学实际、学生身心特点和新课标要求,重新梳理教学逻辑。
他们将音乐剧元素解构,转化为可落地的表现形式及可操作的教学任务,对音乐剧进行“本土化、轻量化、课程化”的改造,最终形成的,便是综合“歌、舞、戏”等表现的定制式“小型歌舞情景表演”。
这些原创音乐剧作品背后,是一线音乐教师在思考与实践探索后的升华,是音乐剧这一舶来艺术形式,真正置身于中小学学生真实状态与新课程标准的核心要点之后,最终实现从“模仿移植”到“在地生长”的变身。
在与时俱进的同时,音乐教师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以学生为本,坚持艺术实践与表达须建立在正确的音乐审美与技巧之上,勇于灵活创新,才能够最终实现艺术新课标理念的落地和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