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电热壶起火当事人被拘13日#】 5月18日(发布时间),吉林长春,某二层民房突发火灾,并导致周边区域房屋起火。
接警后,消防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扑救,明火被快速扑灭,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民房物资损毁严重,造成财产损失。
经火灾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孔某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知晓电热水壶故障,已无自动跳闸断电功能的情况下,仍侥幸坚持使用,且中途接待顾客挑选二手家电,致使电热水壶长时间无人看管,高温引燃周边纸箱等可燃物,进而蔓延成灾。
长春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对过失引发火灾的孔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3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青岛广电解码新闻 http://t.cn/AXimA15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