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崖边渊
26-05-18 11:07

#柳州地震致一对夫妻遇难#

《普陀区基层法院,有没有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本人与被告尚茹财产损害一案,自2025年起至今已长达2年时间,多次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材料,均被该院院长刘力通过立案庭以“需提供被告居住管辖证明”等理由退回,拒不立案。

后期本人已向该院提交了被告居住管辖证明、刑事判决书、公安情况说明、转账记录等足以证明案件事实及管辖连接点的证据材料,但被普陀区人民法院长刘力仍公权私用,人为设立立案屏障。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及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规定,法院在接收诉状后应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应出具书面裁定。普陀区人民法院刘力长期亵渎国家宪法,藐视 《民事诉讼法》 《反电信诈骗法》等法律,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严重剥夺了原告人的诉讼救济途径。

让当事人起诉状2年都进不了普陀区人民法院大门。一个普通公民的诉权比登天还难,法院门口牌匾司法为民,就是这样拿着国家公权力打压基层百姓的。

@澎湃新闻@帮侬忙@新民晚报@法治新闻@法治刘翔@法治日报@上海市政法委书记朱忠明@上海市人民法院长贾宇@上海市人民检察长陈勇@普陀区政法委书记张伟@普陀区人民检察长何斌@普陀区人民法院长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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